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汽车卸煤、火车车皮清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78/17-QT-17)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31公里处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一、招标条件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汽车卸煤、火车车皮清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规模:2X300MW等级
2、范围:
(1)配合铁路车辆管理工作,配合铁路联合办管理工作,开展火车车辆打边门、绑扎车辆边门工作。
(2)火车车皮清煤,火车车皮的清煤工作(指翻车机未能完全翻卸干净而余留煤及杂物的清理、翻车机蓖子及周围地面积煤的清理、翻车机篦子层杂物清理及转运、冬季冻煤大块的砸碎工作)。
(3)火车采样装置附近余留煤的清理。
(4)铁路接车沿线货位及杂草的清理。
3、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CHDTDZ078/17-QT-1701 |
2020年汽车卸煤、火车车皮清煤项目 |
20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0年汽车卸煤、火车车皮清煤项目标段】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并能够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要求提供近3年连续财务利润表。
3.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5.需要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营业范围中具有装卸、搬运等内容;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近3年内所承揽工程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間:2020-09-10 10:30到2020-09-15 17:00。
购买标书时間:2020-09-10 10:30到2020-09-15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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