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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脱硫设备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09-11 阅读次数: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脱硫设备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脱硫设备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已由企业内部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位于珠海市临港工业区,为国产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由中港双方合资建设,出资比例为中方即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占55%,港方即CKCI Investments Limited占45%。3、4号机组工程分别于2007年2月先后建成投产。
项目名称: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脱硫设备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2.2招标范围:具体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招标人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资产评估事务所;
3.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同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3年内在招标领域无不良记录。
3.3、投标人具备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固定资产处置评估服务经验,熟悉电力行业相关资产,能够提供3年2次以上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业绩。
3.4、投标人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拟派出的项目团队应具备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经验,熟悉上市公司及电力等国有资产评估方面相关制度,参与现场评估和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师均须持有在年审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师证书,同时具备3年以上资产评估执业经验,在资产评估项目上业务熟练,经验丰富,业绩良好。投标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法人,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0日16:00至2020年9月15日16:00(北京时間)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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