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能源油机发电项目比选公告
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能源油机发电项目(项目编号:AHTTZB200334)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能源油机发电项目。
1.2采购内容:项目主要涉及能源发电相关内容。发电业务包含油机发电与静音发电,负责根据用户实际需求提供应急发电或其他演练事项等内容;对于新增的点位/设备,交维后即纳入维护范围。
1.3采购规模:预计全年发电100次。预计维护费用10万元(不含税)。合同签约金额10万元(不含税),最终采购规模以实际发生为准。
1.4 采购包划分及中选人数量: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中选人1名。
1.5项目地点:六安市。
1.6合同期限(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份额用完为止,以先达到者为止。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统一折扣率为100%(on),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等)。
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有效的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参选人承诺拟派对应岗位的施工作业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工作证,如电工证或焊工证等(提供承诺)
2.5财务要求:参选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http://www.gsxt.gov.cn);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http://wenshu.court.gov.cn)。
注:最近三年或五年是指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
(二)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时間:【2020年09月11日20时30分至2020年09月15日17时30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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