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集团太仓海烟烟草薄片有限公司2020-2021年纸机专业设备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受上海烟草集团太仓海烟烟草薄片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0-2021年纸机专业设备维修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要求 |
1 |
2020-2021年纸机专业设备维修 |
详见《第三章服务要求》 |
注:投标人对所有服务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等证明合法经营的有效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财务证明文件。近三年份是指:(2017年1月1日起至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相应声明、承诺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少近三个月(从标书发售之月起前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成功的记录或凭证(如电子缴款凭证)等;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提供相应声明、承诺材料;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应声明、承诺材料;
8.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以及如声明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各项条件的承诺书等资料);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23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6:00时(北京时間)购买招标文件。上海烟草集团太仓海烟烟草薄片有限公司2020-2021年纸机专业设备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受上海烟草集团太仓海烟烟草薄片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0-2021年纸机专业设备维修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要求 |
1 |
2020-2021年纸机专业设备维修 |
详见《第三章服务要求》 |
注:投标人对所有服务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等证明合法经营的有效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财务证明文件。近三年份是指:(2017年1月1日起至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相应声明、承诺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少近三个月(从标书发售之月起前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成功的记录或凭证(如电子缴款凭证)等;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提供相应声明、承诺材料;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应声明、承诺材料;
8.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以及如声明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各项条件的承诺书等资料);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23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6:00时(北京时間)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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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