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SXZB2020B-038-015-01 | 贵州洪渡河高生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实施及验收服务总承包 | 1.编制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编制高生水电站环评实施的具体方案 2.对未实施项目(详见工程清单)负责设计、施工(包括污水处理系统、生态流量监测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 3.负责该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资料编制,直至通过环保部门备案成功。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贵州洪渡河高生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实施及验收服务总承包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 2.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5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 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5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7.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公司营业范围需涉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环境影响评价或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施工允许分包; 1.2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至截标日止)内具有至少两个生态类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附件、验收证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国家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全职人员,近五年(2016年1月至截标日止)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技术服务(需提供发包人证明或签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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