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工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2#、5#、6#能源站定压补水装置采购 |
工程概况: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南方分公司拟在横琴岛的高新产业园区内远期规划8台,首期建设2台39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和配套的热网系统作为横琴经济开发区的基础配套设施。现1号及2号机组已投产。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区域供冷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稿)》,区域供冷系统共布置了十一个冷站,后调整为九个冷站。向区内建筑空调系统提供冷冻水,同时为区域内的高级酒店提供生活和采暖用热水。区域供冷供热的主要用户为各类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部分住宅,每个冷站的服务半径约为1.5公里。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建设应配合横琴新区的建设分期进行。 本项目招标范围: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2#、5#、6#能源站定压补水装置及其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包括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2#、5#、6#能源站定压补水装置采购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及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1、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2016年11月-2021年11月)具有至少2个定压补水装置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报告等运行1年及以上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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