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泗阳)有限公司飞灰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泗阳)有限公司飞灰运输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
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泗阳)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泗阳)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江苏省泗阳市泗阳县意杨科技产业园嵩山路18号
2.2项目规模:机械式焚烧炉排炉共2台
2.3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请补充。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
3.3业绩要求:
自2021年11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以上已完成的合同业绩(合同、
验收证明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
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验收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在中标后能按相关承诺办理业务;2
(2)投标人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或缺陷;
(3)投标人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禁入供应商;
(4)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无不诚信记录(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因该网站未及时更新导致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投标人可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说明,该证明材料需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0日10时28分(北京时間,下同)前,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