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HD-NMNY-0000-1-0040-1/17 |
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2号锅炉综合改造可行性研究项目 |
负责按照规范提供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锅炉综合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
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在专家评审过程中,投标方需要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回应,必要时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并最终形成评审会议纪要。 |
1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投标人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与招标人在类似项目历史合同履行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1.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1.5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1.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2专项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火力发电厂锅炉设计或具有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服务的经营范围。
2.2近五年内(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份600MW及以上机组的锅炉燃烧器或受热面改造方案设计或可行性研究项目业绩,并随投标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设计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以证明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