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HD-NMNY-0000-1-0040-1/5 |
赤峰热电厂汽机厂房通风装置改造及钢梁桁架防腐 |
汽机厂房顶部新安装8台轴流风机并好屋面防水及固定措施;对轴流风机的风机控制箱进行安装及线路接引;在汽机厂房东侧墙面安装8台铝合金百叶窗;对汽机厂房顶部细杆、水平支撑、垂直支撑、托架、系杆、撑杆、拉条、檩条、钢屋架等所有的钢梁桁架构件进行防腐;对汽机厂房内的桥式起重机整机进行防腐;对汽机厂房内部分墙面进行粉刷。 |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1.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生产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投标;
1.6除专项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专项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200WM以上火电企业主厂房钢梁桁架防腐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2.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