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七三七厂、七三九厂)地浸采铀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七三七厂、七三九厂)地浸采铀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七三七厂、七三九厂)地浸采铀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XJTS-FW-GKZB-21-0154
2.2 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七三七厂、七三九厂)地浸采铀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2.3 招标项目概括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七三七厂、七三九厂)地浸采铀扩建工程已通过(《2021年第5次党委会会议纪要》新核铀纪要〔2021〕1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4 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七三七厂、七三九厂经过多年的开采,现有地浸井场资源已濒临枯竭,为维持两厂天然铀产能需对现有井场进行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现有水冶设施改造,新建地浸采铀井场钻孔、地表管线、集控室、集配液设施、蒸发池、气体站以及水冶设施等。
2.招标范围
根据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设计文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
2.5 项目实施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止,实际服务期限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范、标准等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编制能力建设指南、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和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的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第38号),其中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且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注册登记。
3.投标人须在近五年内具有放射性矿山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下述要求:
(1)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及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2)项目负责人应在近五年内主持编制过1项放射性矿山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发售时间:2021年06月08日 09时30分—2021年06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 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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