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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泰抽水蓄能电站照明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6-08  浏览次数:37


福建永泰抽水蓄能电站照明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永泰抽水蓄能电站照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永泰抽水蓄能电站。
2.2.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永泰县白云乡。
2.3.建设规模: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
2.4.对外交通
(1)铁路运输超限的重大件设备推荐由华能福州电厂重件码头→霞洲村→下朱村→长限村→营前高速入口→青口互通→南屿互通→永泰东高速出口→永泰县→清凉镇→岭下村进入工地。运输线路长约102km。
(2)大宗物资及中小件设备等的运输线路,推荐由铁路运输至杜坞火车站,再转公路运输至工地,部分设备可直接采用公路运输至现场。
杜坞火车站至工地的具体线路为:杜坞火车站→淮安大桥→西三环路→湾边大桥→福诏高速→永泰东高速出口→永泰县→清凉镇→岭下村进入工地。运输线路全长约85km。
(3)实际运输路线由投标人自行调研决定。
2.5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福建永泰抽水蓄能电站照明系统设备采购,招标采购范围包括:福建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交通洞、上下库公路、开关站、中控楼等部位正常及正常备用的照明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所有灯具、照明配电箱及其附属设备。供应商应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材料/易损件/专用工器具的采购配套、工厂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含保险)、现场车板交货等,并提供技术资料、现场安装指导技术服务和培训等。
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附表一~附表三。
质保期为合同货物/设备的质保期自该合同最后一批货物/设备交货验收之日(卖方自行提前到货的除外)开始算起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照明灯具的生产制造能力,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的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制造经验等方面的资格和能力证明文件或相关说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括避难逃生产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
3.4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 投标人近5年内应具有1个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大型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且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开具给采购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业绩无效。(近5年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本数)的前5年内)。
3.6 投标人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投标文件应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投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2018、2019年、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法定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如2020年度财务报表未完成审计,可提供2020年度财务快报。
3.7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17:00之前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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