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2022-2023灭火器维修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对灭火器维修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谈判标段情况
项目名称:平顶山热电灭火器维修项目
采购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之规定,对公司灭火器材进行外委日常检测、维修。现公司18台45公斤水基型推车已过强制报废期,乙方需严格按照《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进行回收、报废处理,更换购买同等型号数量的灭火器,质保期为1年。项目实行包材料、包维修质量、包安全、包甲方灭火器材顺利通过各级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的方式。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灭火器维修更换清单:2022年
序号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2公斤干粉灭火器 |
20 |
具 |
维修 |
2 |
4公斤干粉灭火器 |
480 |
具 |
维修 |
3 |
6公斤六氟丙烷灭火弹 |
55 |
个 |
维修 |
4 |
8公斤干粉灭火器 |
758 |
具 |
维修 |
5 |
3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 |
459 |
具 |
维修 |
6 |
4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 |
8 |
具 |
维修 |
7 |
8公斤六氟丙烷灭火弹 |
111 |
个 |
维修 |
8 |
45公斤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
18 |
台 |
购买(质保期为1年) |
9 |
4公斤水机型灭火器 |
18 |
具 |
维修 |
10 |
灭火器箱、室内消火栓箱 |
25 |
个 |
购买 |
11 |
地上消火栓 |
5 |
个 |
购买 |
18台45公斤水基型推车已过强制报废期,乙方需严格按照《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进行回收、报废处理,并提供标准式不锈钢8*4、8*2、4*4、4*2灭火器箱、室内消火栓箱各5个,厚度不低于0.8mm;地上消火栓5个(重型)。
灭火器维修更换清单:2023年
序号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2公斤干粉灭火器 |
20 |
具 |
维修 |
2 |
4公斤干粉灭火器 |
480 |
具 |
维修 |
3 |
5公斤干粉灭火器 |
112 |
具 |
维修 |
4 |
8公斤干粉灭火器 |
758 |
具 |
维修 |
5 |
3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 |
459 |
具 |
维修 |
6 |
4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 |
8 |
具 |
维修 |
7 |
4公斤水机型灭火器 |
18 |
具 |
维修 |
8 |
6公斤六氟丙烷灭火弹 |
55 |
个 |
维修 |
9 |
8公斤六氟丙烷灭火弹 |
111 |
个 |
维修 |
10 |
35公斤干粉推车 |
44 |
台 |
维修 |
11 |
50公斤干粉推车 |
2 |
台 |
维修 |
12 |
灭火器箱、室内消火栓箱 |
25 |
个 |
购买 |
13 |
地上消火栓 |
5 |
个 |
购买 |
购买标准式不锈钢8*4、8*2、4*4、4*2灭火器箱、室内消火栓箱各5个,厚度不低于0.8mm;地上消火栓5个(重型)。
招标文件费用:0元。
三、响应方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响应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响应方应是合法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响应方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响应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响应方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安全要求:
6.1未被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列为供应商“黑名单”或“严重不良行为”且在惩戒期内的。
6.2响应方在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释义同下”)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6.3响应方在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无事故证明,或响应方承诺函)。
7.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股权结构的企业图谱等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或单位高管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及高管关系图谱等证明材料)。
8.响应方与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法律纠纷。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响应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得存在失信行为,或存在严重违约、串标、非法取得中标类行政处罚,且在惩戒期内的。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在电力行业有同类工程相应的两个以上业绩。
四、发售谈判文件时间
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01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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