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选煤一厂长距离地道输煤皮带动态巡检机器人技术与装备研究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选煤一厂长距离地道输煤皮带动态巡检机器人技术与装备研究应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选煤一厂长距离地道输煤皮带动态巡检机器人技术与装备研究应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同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业绩要求: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三份独立承担包含皮带巡检机器人研究与实施的合同业绩。(特别提示:投标人只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业绩,并按要求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合同标的(须有规格型号)、数量、盖章签字页与对应发票等内容(价格部分可以隐藏),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方应具有巡检机器人平台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
5.项目经理资格: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电子信息工程类或机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
6.信誉要求:/
7.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因严重亏损处于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有银行或独立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良好证明。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
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01日09时至2021年12月08日16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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