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圩二电、平圩三电浓硫酸采购(800吨) |
【专项资质要求】
1.本标段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书。
2.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经营单位,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标的物)》。投标人应具有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
3.投标人(或外包运输单位)须具有相关的危险品运输资格证,如运输外包(需提供有效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近5年内(2016.10-2021.10)应具有至少2个同本标的物的供货合同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提供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须提供座机号码且不能为空号),以便招标方核实),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5.投标人(或代理商代理产品)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http://cx.cnca.cn/rjwcx/web/cert/index)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且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若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的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无效;如多个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 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