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黔西电厂1-4号炉除渣系统执行器改造 |
将黔西电厂1-4号炉除灰渣系统MCC抽屉分体式电动执行器(24台)更换为智能一体型执行器,取消除渣系统MCC抽屉柜(4个),改为就地电源箱。含供货、拆除、安装及售后服务等。 |
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完成供货,施工总工期不超过40天(每台机组改造时间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不超过10天)。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微信同步,欢迎拨打手机)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黔西电厂1-4号炉除渣系统执行器改造 |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签订合同能力;
2.没有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没有处于因不良行为受到国家电投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处置的状态。9.仅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投标人若施工部分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譬如:企业简介、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专项资质、荣誉证书、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函等)供招标人评标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该施工分包商,如更换施工分包商,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专项资格要求:
1.设备制造厂家(一体式智能执行器)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接受设备制造厂家(一体式智能执行器)或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家的授权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具有国内5个及以上(单机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火电机组或核电机组)一体式智能执行器设备供货或改造业绩(提供业绩内总数量在50台以上)。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参数页、施工范围等)等文件,以上资料缺失则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无。
(5)安全质量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声明函)。
(6)其他: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6日。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和获取
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澄清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登录查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