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http://cx.cnca.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专项要求:
1)投标人应为本标段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提供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含NX70轨道平车)扫描件;
2)业绩要求:近3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应具有轨道平板车供货业绩1个及以上,提供清晰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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