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及国家电
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铝电分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专项要求
1)投标人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含HW48 321-023-48,提供原件扫描件;
2)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并提供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运输)、运输车辆驾驶员证件、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件。如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要求,允许运输专业分包,分包人需具有以上资质要求及营业执照,投标人与分包人签订危险废物委托运输合同,投标时将分包人资料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
3)根据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原则,投标人限定为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
(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应具有危险废物处置业绩2个及以上(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内容、签字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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