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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桥电厂一般工业废弃物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3年)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3-29  浏览次数:38


外高桥电厂一般工业废弃物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3年)招标公告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

项目名称

进度

外高桥电厂一般工业废弃物清运及处置服务(3年)(流标重招)

服务期限:2024年05月0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

技术规格

工期要求/

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外高桥电厂一般工业废弃物清运及处置服务(3年)(流标重招)

1批

外高桥电厂一般工业废弃物清运及处置服务(3年)。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限:2024年05月0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外高桥电厂一般工业废弃物清运及处置服务(3年)(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5年内2个及以上类似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包含与产废企业、运输单位、最终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成功处置的回单作为全流程业绩。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项目的情况简介、相关合同(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等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具备2年以上项目负责人资历,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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