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工业管道安装(GC1)、工业管道安装(GCD)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及以上已投运的供热、汽管道或相同类型的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工程管理业绩,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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