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8.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完成至少2台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水浸捞渣机整机业绩,投标人须随报价
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扫描件(封面、技术协议、重要技术参数页、签字页等);3.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报价;
4.投标人近18个月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未进入集团公司、重庆公司系统内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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