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电厂2025-202 7年锅炉除灰、出灰系统机械设备检修维护及等级检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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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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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至少具有2个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除灰、出灰系统机械设备检修维护的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上述业绩要求的所有信息(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方的正式在职人员,以提供社保缴费为准。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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