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
(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近3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投标人应具有取水许可证办理服务业绩1个及以上,提供清晰的合同原件扫描件;(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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