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河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4)投标单位提供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至少2个新能源电站数字化(智慧化)研发或部署(合同内容至少包括智能门禁、火情监测、环境监测与控制、视频巡视、建筑自动消防或消防预警监测、智能锁控、数字化表计、智能监控平台、智能系统部署等相关工作不少于两项)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字页)。
(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社保证明文件;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6)投标人需提供所采用主要设备(视频巡视、火情监测设备、核心交换机、防火墙、智能锁控)的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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