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100MW500 MWh全钒液流储能电站示范应用项目(一期实证12MW60MWh)涉网试验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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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承包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承包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承包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承包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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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或具有CMA或CNAS检测资质;
(2)承包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承包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新能源项目类似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承包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新能源项目类似服务的服务业绩;承包人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效的安全管理证书。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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