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佛山MEB BEV高压电池一期项目-新建电池车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GC201812-2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佛山MEB BEV高压电池一期项目-新建电池车间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红岭路1号;
2.2 计划工期: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2.3 招标范围:新建电池车间工程施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2708.38平方米;单跨跨度:24米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 计划投资额:13637.2058万元(含税),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不亏损,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3 外埠企业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登记后方可投标。
3.14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12月28日16:00时截止。(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林峰 电话:010-68869007 手机:15011015972 邮箱:linfeng@dlzb.com 传真:010-6886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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