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聚合氯化铝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聚合氯化铝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2-2486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二、三季度聚合氯化铝采购招标公告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2019年度聚合氯化铝采购。
1.2 招标范围
聚合氯化铝采购暂定3000吨,框架协议方式供货和结算 ,供货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量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2.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2.3 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2.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聚合氯化铝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项,其中不少于1项为向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电厂供货业绩(含首页、能反映供货物资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如非生产商,必须提供生产商的代理授权委托书,或由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3.投标人出具不以节假日、道路修建改造绕路运输、违章超载、交通事故等为由提出涨价或延迟供货的承诺函。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12月27日14点至2019年1月2日17点。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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