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碱渣综合利用—盐石膏项目(一期)管廊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碱渣综合利用—盐石膏项目(一期)管廊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90123_18181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碱渣综合利用——盐石膏项目已由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南开经发投资备字〈2017〉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侧2.2 项目的建设规模:以碱渣废清液、粗盐水与化纤副产元明粉为原料,制备二水石膏代替天然石膏,用于生产α型、β型石膏产品。一期新建(试验线)年产1.5万吨α型高强石膏、5万吨β型石膏生产装置;二期建设年产3万吨α型高强石膏、10万吨β型石膏生产装置;三期建设年产3万吨α型高强石膏、14.5万吨β型石膏生产装置。项目整体建成后年产7.5万吨α型高强石膏,29.5万吨β型石膏和副产浓盐水(折盐24万吨)。本工程为一期管廊工程,管廊总长约203米,结构形式为钢筋砼结构和钢结构。2.3 项目的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联系单)范围完成管廊工程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2016年以来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本单位连续缴纳月数≥3(2018年9月以来)社保缴费证明,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16年以来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投标人业绩); 3.7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2016年以来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投标人业绩); 3.8 投标人提供近二年完整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时间为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成立不足二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9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本单位连续缴纳月数≥3(2018年9月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联合体投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23至2019-01-28,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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