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2 |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及承修类一级许可。 |
3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
4 |
施工力量要求:投标单位的人员数量必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的通知》(国能资质〔2015〕253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人员数量的要求,应具有不少于150人的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除外)。需提供本单位150名施工人员投标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
5 |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6 |
投标人必须登记。 |
7 |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8 |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9 |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10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