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煤场扬尘治理改造项目电气系统供货与安装招标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煤场扬尘治理改造项目电气系统供货与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邹城 一、招标条件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项目邹县发电厂煤场扬尘治理改造项目电气系统供货与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承接项目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7/16-SG-4101 |
邹县发电厂煤场扬尘治理改造项目电气系统供货与安装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县发电厂煤场扬尘治理改造项目电气系统供货与安装】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HS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上述证书有效。
3.投标人应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4.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5.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无不良业绩。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备注: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3-29 16:18到2019-04-0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3-29 16:18到2019-04-03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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