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运输工程分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一分部粉煤灰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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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运输工程分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一分部粉煤灰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4-01  浏览次数:1


中铁三局运输工程分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一分部粉煤灰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运输工程分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一分部粉煤灰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文件编号:SJQZCWZ-2019-02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站前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单位为黔张常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中铁三局集团黔张常铁路项目一分部;对上述项目中使用的粉煤灰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境内。
2.2工程概况: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境内,正线长度38.909Km,正线起讫里程为:DK302+300~DK341+214.688(含桃源站、诹市站、常德联络线和补机折返所)。标段内特大桥26298.15延长米/10座,大桥1921.51延长米/8座,中桥309.6延长米/4座,小桥1289.9顶平米,合计29819.16米;涵洞1712.99横延米/49座。本标段承担新建黔张常铁路T梁架设,范围为正线DK256+144~DK341+214.688及常德上下行联络线,使用架桥机架设钢筋预应力混凝土T梁2105孔。合同工期56.5个月。
2.3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合计约25.1亿元人民币。
2.4工期要求:2015年3月15日至2019年11月30日。
2.5采购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2.6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物资及数量详见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分选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能生产使用于C50以下混凝土、C5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粉煤灰。
3.1.3财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且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不得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3.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6年、2017、2018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1.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7、2018)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7、2018)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唯一授权函或有效合同);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或者总经销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总经销商、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投标的)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等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中铁三局运输工程分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一分部粉煤灰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运输工程分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一分部粉煤灰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文件编号:SJQZCWZ-2019-02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站前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单位为黔张常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中铁三局集团黔张常铁路项目一分部;对上述项目中使用的粉煤灰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境内。
2.2工程概况: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境内,正线长度38.909Km,正线起讫里程为:DK302+300~DK341+214.688(含桃源站、诹市站、常德联络线和补机折返所)。标段内特大桥26298.15延长米/10座,大桥1921.51延长米/8座,中桥309.6延长米/4座,小桥1289.9顶平米,合计29819.16米;涵洞1712.99横延米/49座。本标段承担新建黔张常铁路T梁架设,范围为正线DK256+144~DK341+214.688及常德上下行联络线,使用架桥机架设钢筋预应力混凝土T梁2105孔。合同工期56.5个月。
2.3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合计约25.1亿元人民币。
2.4工期要求:2015年3月15日至2019年11月30日。
2.5采购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2.6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物资及数量详见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分选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能生产使用于C50以下混凝土、C5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粉煤灰。
3.1.3财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且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不得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3.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6年、2017、2018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1.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7、2018)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7、2018)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唯一授权函或有效合同);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或者总经销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总经销商、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投标的)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等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需为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会员。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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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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