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烟草物流园项目东南烟叶样品中心恒温恒湿系统及辅助设施建设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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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烟草物流园项目东南烟叶样品中心恒温恒湿系统及辅助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4-29  浏览次数:2


长株潭烟草物流园项目东南烟叶样品中心恒温恒湿系统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长株潭烟草物流园项目东南烟叶样品中心恒温恒湿系统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株潭烟草物流园项目东南烟叶样品中心恒温恒湿系统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财贸[2011]11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南烟叶样品中心恒温恒湿系统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株潭烟草物流园项目东南烟叶样品中心恒温恒湿系统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暮云新村107国道旁
2.3建设规模:东南烟叶样品中心为专业样品用房,共计二层,位于已建成的辅助配套用房的二~三层,总面积约3392m2
2.4工程造价:本合同工程造价约644.56万元,其中:安装工程约376.20万元、装修工程约268.36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2.8招标范围:东南烟叶样品中心恒温恒湿系统建设包括:恒温恒湿专业空调、通风、配电、检测、控制系统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调试以及辅助设施建设。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样品中心二层、三层(不含楼梯间、管道井、三楼其他部门使用房间、冷藏间、除设备机房控制室外的防火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土建改造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3.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接受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8]64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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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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