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天津分公司智慧港通信配套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天津分公司智慧港通信配套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投标编码:DLZB.CoM_20190428_110645382
开标时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天津分公司智慧港通信配套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YD20190000218),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天津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移动天津分公司智慧港通信配套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期工程进行智慧港1#数据中心机房和动力中心机房的相关通信配套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服务。供应商负责所有乙供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及售后等服务,甲供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等服务,以及配合小机电项目的联调工作,达到智慧港项目的投产使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1)甲供设备部分:油机9台、油机并机柜23台、低压配电柜100台、冷机3台、冷塔3台、空调末端设备3套、UPS电源3套等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等服务。
(2)乙供设备部分:油机系统(降噪、储供油系统)、冷源系统(含板换、空调管道,不含冷机和冷塔)、动力配电系统、高温水源热泵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等系统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及售后等服务。
1.2服务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曦霞路28号。
1.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达到测试验收条件。
1.4项目规模:含税总金额为7,902万元。
1.5保修期:从终验通过起24个月。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8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规定。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报价不得超过7,90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报价不得超过7,0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油罐产品及配套 套 21.00
包1 水泵 台 22.00
包1 水质检测仪 台 18.00
包1 全水系统 台 8.00
包1 风冷冷水机组 台 3.00
包1 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项 1.00
包1 动力设备测试维护服务 项 1.00
包1 智能换热系统 台 3.00
包1 交流假负载 套 1.00
包1 电力质量分析仪 台 36.00
包1 低压配电设备配件(一采外) 台 29.00
包1 备用电源/应急电源(EPS) 套 2.00
包1 视频监控终端 台 1.00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正常相关经营范围许可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提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最新商事主体信息(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打印审核。要求应答供应商企业登记状态为在营或开业或存续等正常状态,动产抵押和股权出质登记金额不超过总资产的50%,不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登记证上须加盖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公司注册地区网上国家税务局查询的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并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3资质要求(以下两点同时具备并提供资质扫描件):
2.3.1.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3.2.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人员要求:
2.4.1.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承诺至少负责过一个3,000万元及以上的数据中心项目(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4.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提供承诺至少负责过一个3,000万元及以上的数据中心项目(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4.3.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4.4.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以上人员为本项目固定配备人员,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注:上述人员不得复用,提供上述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资格证书扫描件及2018年11月(含)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缴费单位应为投标单位)扫描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2.5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份数据中心项目业绩。要求:
2.5.1.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間应在2016年01月01日至开标之日内,以签字日期为准。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框架协议签署日期在2016年01月01日之前的,对应的所有订单(结算单)均不认可。
2.5.2.业绩指合同或订单(结算单)的内容或清单中需体现油机系统(降噪、储供油系统)、冷源系统(含板换、空调管道,不含冷机和冷塔)、动力配电系统、高温水源热泵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空调末端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系统设备安装服务中的至少3项内容。业绩金额为上述内容(设备费和安装费)的合计金额,且应在3,000万元及以上;服务器类和软件类产品金额不予采纳,如在单项合同或单个订单(结算单)中无法区分,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5.3.提供上述业绩的初验或终验报告扫描件(不包括阶段性验收),报告结论为通过或合格,验收报告需加盖建设单位或其下属单位印章。
2.5.4.所有合同业绩都必须提供合同业绩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业绩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提供框架合同/协议的必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未对应框架合同/协议的不予认可。每份单项合同或订单(结算单)下须提供任意1笔金额发票,否则该单项合同或订单(结算单)不予认可。
2.6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承诺《乙供关键设备清单》中的产品均为原厂生产(工厂自身具备加工生产线),不得贴牌,不得由第三方代加工。
2.7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且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登陆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
2.8财务要求:应答人需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要求财务审计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
2.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間为2019年04月28日17时00分至2019年05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間,下同)。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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