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术馆部分配套用房出租承包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浙江美术馆部分配套用房出租承包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美术馆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美术馆部分配套用房出租承包经营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项目编号:GTHZ[2019]054(重新招标)
四、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浙江美术馆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南山路138号,建筑物所属地块东临绿化带,南接万松岭隧道西街线,西至玉皇山路,北至绿化带。本次出租场地系浙江美术馆部分配套用房,位于馆区内,涉及面积、区域及经营要求如下(承租人可自行选择下述任意标项进行响应):
标项 |
出租区域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租期要求 |
基本要求 |
经营范围及内容要求 |
1 |
浙江美术馆西侧C顶 |
220.00 |
2019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 |
(1)主体装修不得再做大的改变,承租人只需适当增添软饰及必要设备,包括活动货架、活动桌椅、电脑及软件、收银机、打印机等。场地内目前现有的设备设施可移交承租人使用,但移交前必须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和借用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营业场所内不得悬挂相关招牌。
(3)承租人日常经营必须通过电脑管理,并于每月10日前向浙江美术馆报送上月销售报表。
(4)承租人有义务遵守浙江美术馆相关管理规定,维护好美术馆的配套设备,其原有的使用设备和消防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美术馆和物业管理单位,美术馆和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会采取应急措施并在3日内组织维修,费用由美术馆承担。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人应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美术馆的损失。承租人二次装修时增加的消防设施由承租人自行维护。美术馆有权在先知会承租人后进入场地进行设备设施的检修和保养。
(5)未经美术馆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场地用途,不得进行二次装修,亦不得转让场地使用权。
(6)美术馆主楼采用中央空调供冷,承租人原则上不允许私自装设空调,如承租人因特殊需要要求加装独立的空调机、音响等设备,须向美术馆提出书面申请,且加装后效果不得有碍整体观瞻。
(7)租赁场地使用时间与浙江美术馆的作息时间同步:上午9时到下午5时。每天晚上与周一闭馆时间未经允许不得使用。
(8)承租人须积极配合浙江美术馆做好有关艺术活动,承租人若组织、举行艺术沙龙、学术讲座等活动,应事先征得浙江美术馆同意,不得破坏浙江美术馆日常管理秩序和公众形象。 |
用于经营咖啡吧、艺术茶座.(1)每年举办美术类相关活动或沙龙10场以上。(2)承租人在经营中须注重服务、质量和品牌管理,满足观众需求,符合美术馆公共服务品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劳动卫生等标准。如因食物质量和经营服务引起的任何纠纷,由承租人承担一切后果。 |
2 |
浙江美术馆一层西侧 |
220.00 |
2019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 |
美术书店,经营的图书要求以文化艺术类、人文历史类、收藏鉴赏类等符合浙江美术馆整体风格的品类为主。(1)每年举办美术类相关讲座或活动10场以上。(2)在经营上,承租人应及时了解读者口味,安排专人选购国内外人文艺术类有影响的图书。 |
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先付后租,承租方须在合同生效前一次性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及房屋出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保值,本次招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4、招租人:浙江美术馆
5、代理机构:
6、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标项一: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社团组织,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从事酒店或餐饮行业经营管理5年以上。
(3)在经营中须注重服务、质量和品牌管理,满足观众需求,符合美术馆公共服务品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劳动卫生等标准。如因食物质量和经营服务引起的任何纠纷,由承租人承担一切后果。
标项二: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社团组织,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
(3)经营的图书要求以文化艺术类、人文历史类、收藏鉴赏类等符合浙江美术馆整体风格的品类为主。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7、磋商文件发售:
(1)时间: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9日(工作日,9:30-11:30,13:30-16: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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