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卷烟厂成品库输送及码垛装置改造项目及备品备件寄售采购招标公告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卷烟厂成品库输送及码垛装置改造项目及备品备件寄售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川烟工计【2018】474号文和川烟工办【2019】64号文批复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卷烟厂,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卷烟厂成品库输送及码垛装置改造项目及备品备件寄售采购
2.2招标编号:SCWJ-ZYMYJY190306
2.3招标范围:对绵阳卷烟厂成品库输送及码垛装置进行改造及本改造项目备品备件寄售采购,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项目地点:
A)成品库输送及码垛装置改造实施地点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卷烟厂
B)本项目的备品备件寄售实施地点为成都卷烟厂、什邡卷烟厂、绵阳卷烟厂、西昌卷烟厂及长城雪茄烟厂,甲方保留公司内部任意调剂权利,具体按甲方《寄售备品备件供货通知单》执行。
2.6服务期:
A) 成品库输送及码垛装置改造服务期为入场后5天内完成改造工作;
B) 本项目的备品备件寄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
2.7质量要求:
A) 成品库输送及码垛装置改造项目质量需达到国家和烟草行业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B) 本项目的备品备件寄售质量要需达到行业标准,并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9被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5.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自2019年06月03日至2019年 0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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