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沫河口钢材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沫河口钢材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公开比价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由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办理,以企业自有资金支付。现进行公开比价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各申请人应就以下采购项目全部内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可拆分。
(四)采购项目:
1、采购计划表:
序号 |
物资编码 |
品名 |
规格型号 |
材质/品牌/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使用环节 |
备注 |
1 |
一批(具体详见询价单) |
酒精 |
|
以上结算数量以理论结算重量为准 |
备注:
1、 以上所有材料尺寸公差必须在国标范围内,所有报价为到买受人公司指定地点含税理算价格,随货提供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以上材料生产厂家范围限定,报价是请注明报价产品的厂家名称。
范围限定:
1) 20#钢热轧无缝管符合GB/T8163-2018标准要求,品牌限定:宝钢 天钢集团 安徽天大 衡阳钢管 包钢 烟台元铧 湖北新冶 莱钢集团烟台钢管总厂 江阴长江 无锡兴亚。
2) NM500耐磨钢板符合GB/T 24186-2009标准要求,品牌限定:宝钢 太钢、重钢、华菱涟钢、江西新余
3) 热轧钢板符合GB/T3274-2017标准要求,品牌限定:宝钢、武钢、马钢、南钢、济钢、日钢、沙钢
4) 不锈钢无缝钢管符合GB/T14976-2012(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标准要求,出厂涡流、超声波探伤检测按GB/T 7735的A级执行 ,品牌限定:宝钢、太钢、久立、武进、中兴能源、上海上上、浙江嘉上、浙江青山
3、 报价时注明无缝管壁厚公差范围
4、 请按照本采购公告附件询价单格式上传报价;
5、 如有异议请在答疑内进行答疑,我方会及时给予澄清。
5、报名同时可以进行报价。 |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2.1出卖人保证所供应产品质量(包括技术要求)按 国家 标准执行,同时满足买受人实际使用要求。
2.2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为12 个月,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从出卖人采取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要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2.3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买受人以传真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与买受人工作人员联络,若买受人无法自行解决则出卖人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上门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出卖人未及时或拒绝维修或更换,买受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所需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可直接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
第三条 交(提)货时間、地点及方式:
3.1交货时間: 合同生效后5天内到货
3.2.1交货地点: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中粮生化沫河口产业园指定仓库内。
3.2.2交货方式:出卖人负责送货至买受人厂区指定地点 。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风险负担:运输方式不限,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出卖人负责货物的包装,货物包装应适于运输、防潮、防震和经受合理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输。由于货物包装原因所引起的货物损毁、灭失及给买受人及第三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出卖人承担。包装物免费用、免回收。如约定由出卖人收回包装的,出卖人应予接到买受人通知 3个工作 日内予以收回,逾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处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6.1货到买受人后,由买受人在三日内初步验收(指对到货产品的数量、规格、外包装等外观可见事项进行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关“验货单”后,视为出卖人完成交货。但该“验货单”只作为并且仅为初步判断货物数量、质量的目的,货物实际质量情况应以使用之后的效果为准进行判断。任何隐蔽性的、通过合理检查未能发现的质量缺陷,仍应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出卖人对于货物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并不因货物通过初步验收而减轻或免除。经初步验收,如货物数量短少 10 %以上的,出卖人应在交货期内补足,如不能在交货期内补足,不足部分按延迟交货处理。
6.2货物到达买受人两周内,买受人按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标准完成理化检验。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出卖人三日内给予换货或退换,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否则将视为出卖人违约,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合同金额 10 %的违约金。货物验收不合格视为出卖人未交货,导致交货迟延的则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对检验的结果有异议,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权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此检验结果为货物的最终检验结果,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货物所有权及转移:
出卖人应保证对所售货物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对货物的出售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因权利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保证所售卖的产品不侵犯第三人权益,因售卖产品侵犯第三人权益而使买受人受到追索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货物装载至买受人运输车辆/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后,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8.1 货到买受人公司经初验合格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30日内支付全额货款;结算方式:转账或电汇。
第一次合作供应商: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入账后,次月付合同标的额的100%货款.
8.2 如有质保金,上述款项支付数额则为扣除相应质保金后的金额。质保金比例为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8.3出卖人需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合同总价款的 增值税税票,税率为13%。若买受人发现出卖人提供的为虚假或不实发票,则买受人有权最高按照票面金额的20% 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还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相应损失。
8.4出卖人收款账户及账号信息以合同约定为准,如出卖人需要变更收款账户及账号信息需经买受人同意并出具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变更信息函原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及其附件有效期内以及有效期结束一年之内,出卖人有义务对自买受人处得到的信息保密,未经买受人书面许可,出卖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如出卖人未按时交货,每迟延一天出卖人按未到货金额的 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迟延交货超过 15 天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合同金额 20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损失的,按买受人实际损失赔偿。
10.2货物质保期内,凡因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有其它内在质量问题,而给买受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出卖人承担责任。
10.3若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应付货款,每推迟五天,买受人按应付货款金额的1‰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若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合同各方同意的属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使合同的某一方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由合同各方共同商定。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以传真方式告知其他合同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主管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书快递给其他合同方为证。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相关产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个人独资企业和企业非法人除外),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合同履行能力;
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质符合单位均可参与报价;
3、申请人应提交的报名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资格预审申请方式:申请人登陆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5、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单确定: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在资格评审时間截止后自行登陆查询是否通过评审。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报价,并在规定时間内上传报价。
三、报名及询价方式
1、报价截止时間:2019年6月3日 14时00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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