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唐县“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1306271900342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县“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唐县行政审批局唐行审建招核字【2019】20号批准,项目业主唐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2座联村电站(安装太阳能电池板、并网逆变器、光伏支架、单向交流配电箱、三相交流配电箱等设备)。
A标段:唐县大洋乡等8个村联村电站,总规模2303千瓦,涉及8个贫困村,建设地点位于大洋乡东岳口村,预算投资1379.51万元;
B标段唐县黄石口乡等14个村联村电站,总规模2345千瓦,涉及14个贫困村,建设地点位于黄石口苑家会村,预算投资1404.64万元。
本项目属于扶贫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危害较小,从项目建设到项目竣工,计划完工时间2019年12月31日,总投资额2784.15万元(含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本项目的运维工作实行“谁中标谁负责”,运维费不包含在此次总投资额中,而从该项目开始收益起支付,每年运维预算金额为69.72万元(含大洋乡和黄石口乡)。
2.2招标范围:建设2个联村电站,涉及22个贫困村,总容量4648千瓦。
2.3建设地点:保定市唐县大洋乡东岳口村和黄石口乡苑家会村。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三年内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电力行业(送电、变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且均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投标人必须承诺所使用的光伏板和逆变器为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并且入选《工信部光伏规范公告》或达到领跑者技术认证。
3.7投标人未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是指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违法失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3.9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
3.9.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9.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9.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委托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9.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9.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EPC总承包方式。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出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收取。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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