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
01 |
北京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管理部光伏组件增容改造 |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签证的近三年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企业连续两年无亏损。
4.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誉良好;
5.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
6.必须具有一个及以上地面光伏发电项目业绩证明;
7.必须具有承装承修承试四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总包二级及以上。
8.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书。 |
02 |
德州乐陵铁营风电场48MW工程126kV GIS户外成套组合电器 |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地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投标项目的财务能力和资金实力、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能力。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投标人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和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下述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同项目设备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明。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相应的资质要求。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
(4)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和准备承诺的合同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确保合同项目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制造完成和交货。
(5)A投标人须有如下业绩:至少有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型及以上设备不少于20台套及2年以上的电力项目商业运行经验(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B投标人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5、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设备设计、制造、交货和技术服务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及一致性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产品全套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03 |
德州乐陵铁营风电场48MW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扩容 |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地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投标项目的财务能力和资金实力、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能力。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投标人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和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下述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同项目设备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明。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相应的资质要求。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
(4)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和准备承诺的合同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确保合同项目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制造完成和交货。
(5)投标人须有如下业绩:至少有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型设备不少于5台(套)并有2年以上的电力项目商业运行经验(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5、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设备设计、制造、交货和技术服务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及一致性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产品全套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04 |
中电投德州乐陵铁营风电场48MW工程
主变压器和中性点保护装置 |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地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投标项目的财务能力和资金实力、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能力。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投标人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和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下述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同项目设备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明。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相应的资质要求。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
(4)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和准备承诺的合同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确保合同项目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制造完成和交货。
(5)A投标人须有如下业绩:至少有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型及以上设备不少于20台套及2年以上的电力项目商业运行经验(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B投标人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5、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设备设计、制造、交货和技术服务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及一致性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产品全套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