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电梯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公告
遵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电梯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电梯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人为遵化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遵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电梯设备(第2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遵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电梯设备采购(第2次) (2) 建设地点:河北唐山遵化市党峪镇金山工业园区 (3)采购内容:包括消防电梯、主厂房客梯、烟囱用客梯整套设备以及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安装、调试以及伴随的服务。 (4)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供货,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月内供货完毕,具体双方协商后合同中确定。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要求。 (6)供货地点:河北唐山遵化市党峪镇金山工业园区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消防电梯、主厂房客梯、烟囱用客梯整套设备以及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安装、调试以及伴随的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签订立合同的权力。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产品的相关内容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电梯成套设备的企业或集团,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为准);(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期间至少有5个以上应用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10至2019-07-1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08-02 09:30。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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