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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云公司2019年度天翼云品牌传播全案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7-12  浏览次数:16


中国电信云公司2019年天翼云品牌传播全案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云公司2019年天翼云品牌传播全案项目(招标编号:09-02-04A-2019-D-A0965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增强天翼云品牌传播力度,扩大天翼云品牌影响力,现启动本项目。本次采购中国电信云公司2019年天翼云品牌传播全案项目所需的天翼云品牌传播服务。主要包含稿件包装(含案例包装与新闻稿撰写)、大V特约稿件、媒介渠道发稿、新媒体运营、媒体中国行及宣传监测服务内容。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标包号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标包1 稿件包装、大V特约稿件、媒体渠道、媒体中国行活动策划及执行、新媒体运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执行金额达到份额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北京市
标包2 宣传监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执行金额达到份额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北京市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标包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附件四:报价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2.1.4标包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须具备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为:品牌传播类项目。
标包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须具备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为:宣传监测类项目。
注:投标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订单均视为同一个合同)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或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11日08时30分至2019年7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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