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处罚平台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黄梅县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处罚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黄梅县人民政府梅政办发[2018]78号文件规定,受黄梅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就黄梅县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处罚平台系统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情况:
1.1、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19】ZFCG-130号
1.2、项目名称:黄梅县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处罚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1.3、项目概况:
本项目最高限价4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软硬件系统采购、安装、运行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系统管理、违停管理、移动执法管理、查询统计分析、违停数据及处理缴款数据导出等功能。
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过程、维护期、售后、技术培训等相关费用)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达标。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3)质量目标: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所投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研究、生产、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内容)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4、供应商须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本项目报名开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间任意一时点的相关截图依据)。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供应商资格评审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资格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必备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报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地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请磋商申请人于2019年07月11日至2019年07月1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8:00~12:00、14:00~17:00,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等资料费为300元/家,售后不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