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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级监控信息系统(SIS) |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若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的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无效;如多个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同类产品近5年内(2014年7月至2018年7月)至少具有2台同类型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1年以上成功运行的国内业绩(以通过168h试验为准)。所提供的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不得选用没有实践经验的硬、软件和设备。投标方应具备SIS工程安装指导、系统调试的资格和经验,并具有在60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的工程软件组态及现场调试业绩。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提供在60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的工程详细的供货业绩(含工程软件组态服务)。本SIS工程不允许分包,投标方需具备独立完成整套SIS设计、安装、调试和上线运行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