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19年深圳电信机房油机保养及大修项目施工服务采购比选招标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19年深圳电信机房油机保养及大修项目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序号 |
子项 |
合同估算金额-不含税/ 元 |
合同估算金额-含税/ 元 |
标段 |
建设地点 |
2019年深圳电信机房油机保养及大修项目施工服务采购 |
(一) |
维修服务 |
482650.00 |
526088.5 |
无 |
深圳市 |
(二) |
设备材料 |
236900.00 |
267697.00 |
(三) |
合计:(一)+(二) |
719550.00 |
793785.5 |
(1)服务地点:深圳市;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项目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则由承包人与发包方进行协商具体工期。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19年深圳电信机房油机保养及大修项目施工服务采购。1、对沙河IDC6台、深汕IDC3台室外油机、龙华一机楼2台,民治机楼1台科泰、田寮机楼2、沙湾机楼2台、同乐机楼2台、坂田机楼2台,总计19台已超3年以上的柴油发电机组进行维修保养;
2、对黄田机楼1台、裕安机楼2台油机控制屏;东方机楼、沙井机楼、新桥机楼、福永机楼共4个机楼的油机风机控制箱进行维修保养;;
(2)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参选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参选将予以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并且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
1.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的有效证明材料。
1.3)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参选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2)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16年4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同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全国范围内油机安装、保养或整治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30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及6名以上维护工程技师团队。(需列团队清单、提供团队所有成员的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的社保证明);
2.2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参选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3 参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7)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9)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10)参选人被纳入比选人供应商黑名单库中;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经营状态显示为“注销”、“吊销”等异常状态的;
(13)存在“失信人”信息的,即存在未履行的法院生效判决,且已被法院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4)存在“严重违法”信息的, 即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长达数年但仍未整改),且已被有权机关在网上公示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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