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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园湖路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8-29  浏览次数:2


扶绥县园湖路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扶绥县园湖路(扶南大道-绥渌大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园湖路(扶南大道-绥渌大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扶发改字[2018]91号《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扶绥县园湖路(扶南大道-绥渌大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及扶发改字[2018]216号《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扶绥县园湖路(扶南大道-绥渌大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融资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扶绥县园湖路(扶南大道-绥渌大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2019-GXJTGF-E045
建设地点:扶绥县城南新区
建设规模:拟新建道路长1779.415米(扣除起终点交叉口后,实际实施长度为1744.84米),道路西起于扶南大道,东至绥渌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为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及电讯管沟工程等,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4534.82万元。
合同估算价:4627.3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为40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个日历天,设计工期:50个日历天 ,施工工期:335个日历天,预计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11月。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质量检测、竣工验收等的总承包(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财政评审部门审定为准)]。具体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工程勘察及设计:勘察阶段包括对整个项目进行地质勘察;设计阶段包括扶绥县园湖路(扶南大道-绥渌大道)项目范围内(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及电讯管沟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文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不要求。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需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于2019年8月29日9时00 分至2019年9月22日17时30分止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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