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分公司鞍山大张加油站防渗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石油分公司鞍山大张加油站防渗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已由辽宁石油分公司以(石化股份销发〔2019〕53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辽宁石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承包商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 辽宁石油分公司鞍山大张加油站防渗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辽宁石油分公司鞍山大张加油站
2.3建设规模: 一般项目
2.4建设投资:55万元。
2.5计划工期:27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9月4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19年9月30日。
2.6本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采购范围:
1、罐区:
(1)原罐区和管线拆除,改建非承重罐区1座(设置20立方米SF储罐4座,采用成品防渗操作井),配套掀起式井盖;
(2)管线重新敷设:出油管线采用导静电热塑性双层塑料管线,其余采用无缝钢管,翻建硬化地面300平方米(管线沟)。
2、加油区:
(1)翻建加油岛、配套设置防撞柱、设置成品防渗底槽;
(2)利旧2台双枪双油自吸泵加油机,2台双枪单油自吸泵加油机;
(3)更换底阀6个。
3、其他:
(1)零管设备利旧;利旧监控系统;
(2)增设紧急切断系统。完善防雷防静电系统、卸油静电接地系统,增加油罐区人体静电释放装置;
(3)利旧液位探棒4个,利旧液位仪控制器。
(4)新建消防沙箱及器材箱;工具间拆除;
(5)更换成品玻璃钢化粪池,设置水质监测井。(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的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应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5年以来有加油站改造类似项目业绩;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8)其他。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3年以来有加油站改造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施工方面:
4.1应制定专门安全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2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视频监控设施。
4.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5.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时间: 2019年8月29日至 2019年9月2日(工作日,每天 9时 00分至 16时 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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