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开远景山加油站便利店改造施工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已由中国石化销售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以销售工单滇发规(2019)260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承包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开远景山加油站便利店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开远景山加油站。
2.3建设规模:加油站便利店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投资:35.7万元。
2.5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1个合同标段进行采购。
2.7标段采购范围:开远景山加油站便利店改造工程。
2.8其他。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近三年安全业绩履行情况良好; 提供2016-2018年承包的项目中没有发生事故的承诺书及相关项目业绩清单;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7)投标人若中标,投标文件中派驻工地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合同中签订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进驻工地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以上三者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若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书面许可。
(8)投标人需服从招标人施工现场管理,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着防静电工作服,施工作业为加油站时严禁在站内有任何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置无死角无间断联网安全视频监控,设备符合中国石化联网条件,做到施工全过程视频监控,并按照中石化《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实行)》的标准进行设置和管理。结算时不提供视频资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9)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现场作业环节工作禁令》、《中石化作业票及管理规定》等中石化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10) 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按照国家标准计费,专款专用,不得降低或挪作他用。
(11)本项目工程无预付款。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年以来有加油站建设类似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申请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有效资质证书。
(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培训合格证,投标人未持有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应书面承诺在中标后服从安排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培训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8月31日(每天8时00分至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