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卫健委医疗责任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扬州市邗江区卫健委医疗责任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釆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扬州市邗江区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磋商。
1、项目编号:HJCG2019JZXCS057号
2、项目名称:关于扬州市邗江区卫健委医疗责任险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3、项目说明: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险种:医疗责任险(主险)、医务人员遭受意外伤害险(附加险1)、外请医务人员责任险(附加险2) 、医疗意外责任保险(附加险3)。
(2)基本情况:2019年邗江区共计有16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保,卫生院(中心)医务人员(含举办、领办的一体化管理服务站医务人员)总数约为862人,床位计约416张,预算床位基准保费为不高于230元∕床·年,医务人员基准保费为不高于385元∕人·年。
(3)保费计算方式 :
主险(医疗责任险)=床位数*床位基准保费+医务人员数*医务人员基准保费
附加险1(医务人员遭受意外伤害险)=医务人员数*医务人员基准保费*10%
附加险2 (外请医务人员责任险)=医务人员数*医务人员基准保费*10%
附加险3(医疗意外责任险)=医务人员数*医务人员基准保费*5%
年保费=主险+附加险1+附加险2+附加险3
4、项目时间:2019.09.19—2020.09.18(成交人履行合同期满时,经采购人组织评审,对成交人服务情况满意的,在预算落实的情况下,经双方商定同意,并报政府采购机构备案,可续签1年合同,人均保费不变,合同总金额根据当年投保人次按实结算。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一年一签。)
5、采购预算:人民币56万元(具体由参保单位实际床位数、人员数确定)(超出预算价作废标处理)
6、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磋商申请及声明(原件)
(2)★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5)★供应商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具有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本次采购相关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如不能提供原件,请提供当地公证部门的公证书。上述打★号为必备项,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号为备查项,若缺项,则投标文件仍然有效。
注:(一)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接受2016年1月1日以后受到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9月11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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