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东花苑A地块安置小区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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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东花苑A地块安置小区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29  浏览次数:5


湖东花苑A地块安置小区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东花苑A地块安置小区供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
2.2招标范围和内容:小区本期总建筑面积约为11.8万m2,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63.8426万元,包括但不限于(1)低压部分:小区#1、#2、#3、#4、#5、#6楼共6幢住宅楼低压一表一户,共需申请住宅用电739户,店面用电55户;(2)高压部分:配电容量6台1000KVA变压器,分别布置在新建的1#开闭所兼配电室和2#配电室,新装20面高压中置柜,37面低压GCK柜、1面DUT和2面直流屏以及设计范围内的:10KV电源进线、高压柜等(3)预留终期充电桩用电负荷的相关设备基础。(4)施工中发生的路面破除及修复等土建工程;(5)对现已施工完成的配电房部分按电力设计图纸进行改造,满足电力图纸设计及验收要求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3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送电,正常通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具备承装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备注:(1)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年度业绩信誉被评定为C级和D级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等级评定有效期内拒绝其参与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09月25日8 时00 分 00 秒至 2019 年09月29 日18时00分00秒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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