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粉煤灰、炉渣销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87/16-XS-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粉煤灰、炉渣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7/16-XS-0101 |
粉煤灰销售、炉渣、石子煤、石膏销售 |
粉煤灰销售、炉渣、石子煤、石膏销售 |
2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销售、炉渣、石子煤、石膏销售】
1.是经工商部门合法认定的独立法人单位,针对粉煤灰用于销售、生产原料、建材生产、工程、筑路、肥料生产、改良土壤、回填和从粉煤灰中提取有用物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具有相关产品加工、处理、销售及相应业绩,或有粉煤灰购置、运输、装卸、处理能力以及相应业绩。投标商只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业绩,并按要求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具备粉煤灰或炉渣的拉运、消纳能力。投标人未提交储存或消纳粉煤灰或炉渣的方案及不发生环保事件的组织措施,视为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予以废标。
5.对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3月5日粉煤灰销售报价的投标人需提交所报供应数量的冬季粉煤灰储存方案。对夏季粉煤灰销售报价的投标人也应有储存方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9-26 09:00到2019-10-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9-26 09:00到2019-10-08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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