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58MW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x58MW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C19A-008CZ)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2x58MW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3201150734000420001),已由黎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黎发改审发【2019】49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县财政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黎城县万通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主要对在役的2台58MW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进行综合技术改造,改造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3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50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10mg/m3,达到山西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T1703-2018)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地点:黎城县309国道东洼村口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标段内容:主要对在役的2台58MW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进行综合技术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1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不良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4.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人员明细表(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明细需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须包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5.企业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6.第三方出具的近三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2.联合体投标成员最多2家,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9-29 10:00 -- 2019-10-11 10:00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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