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大宗物资采购(石灰石)招标公告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9-3194)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新华电厂
1. 招标条件
本 石灰石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新华电厂生产现场
2.2 规模: 12000吨
2.3 交货工期: 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生产实际需要乙方按期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 /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供合格产品检验报告。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要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提交国内主要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如不响应,否决招标。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9月30日9时起至2019年10月5日17时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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